關于下達我省“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貧項目計劃的通知
晉能源新能源發〔2019〕301號
各有關市能源局、扶貧辦,國網山西省電力公司、晉能集團有限公司:
國家能源局、國務院扶貧辦《關于下達“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貧項目計劃的通知》(國能發新能〔2019〕37號),下達我省14個國家級貧困縣光伏扶貧項目,共144個村級電站,總裝機規模232102千瓦,扶持對象為143個建檔立卡貧困村的37192戶建檔立卡貧困戶(詳見附件)。為加快推進我省光伏扶貧工程建設,確保按期完成國家下達的光伏扶貧任務,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落實主體責任
有關市、縣是組織實施光伏扶貧工程的責任主體。各市要建立健全“市負責、縣落實”的工作機制,嚴格落實監管責任,確實將光伏扶貧工作責任落實到部門和人員。各市縣扶貧辦要按照《光伏扶貧電站管理辦法》(國能發新能〔2018〕29號)、國務院扶貧辦印發的《村級光伏扶貧電站收益分配管理辦法》(國開辦發〔2017〕61號)等要求,進一步搞好扶貧對象的識別認定和扶貧收益分配的管理監督工作。
二、完善前期手續,落實建設條件
按照國家要求,“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貧項目,應在2019年底前全容量建成并網,未按期建成并網的項目視為自動放棄,不再納入國家光伏扶貧目錄。國家能源局、國務院扶貧辦對我省相關縣“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貧計劃進行了審核,各市要加強對光伏扶貧項目建設、運營和維護的全過程監管,協調國土、林業、環保等有關部門,配合項目落實有關建設條件和建設資金,完善項目開工手續,督促項目單位盡快開工建設。有關縣要盡快負責落實光伏扶貧電站各項建設條件,組織實施好光伏電站建設與運維等具體工作。
三、嚴把建設質量
各市縣要認真執行國家能源局、工信部等,以及省光伏扶貧領導小組《省光伏扶貧項目管理暫行辦法(試行)》(晉光伏扶貧組〔2016〕1號)等光伏產品準入要求,嚴格執行技術標準,擇優選擇或公開招標承建主體,嚴把工程建設質量,杜絕使用不符合規定的偽劣產品,確保光伏扶貧電站的質量與安全。
四、保障配套服務
電網公司要積極為光伏扶貧項目接網和并網運行提供優質保障,對光伏扶貧電站要盡快制定接入系統方案,優先將有關電網建設和改造納入最新批次的農村電網改造升級投資計劃,落實有關工程建設投資,按照綠色通道高效辦理接網手續,確保接網工程與光伏扶貧項目同期投入運行。
五、強化信息報送
各市縣要組織光伏扶貧項目主體及時在國家國家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信息管理平臺上及時填報工程建設進度、運行和扶貧受益分配、扶貧對象等相關信息。各市能源局、扶貧辦每月5日前要將項目建設進展情況同時報送省能源局和省光伏扶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期限至項目并網投產時止。
六、已建項目信息報送
為做好已建項目審核工作,請各市扶貧辦、能源局將2018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建成并網,并符合相關政策的光伏扶貧項目,按照《國務院扶貧辦綜合司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報送存量光伏扶貧項目有關情況的通知》(國開辦司發〔2018〕35號)程序和要求,于5月15日前報送省扶貧辦和省能源局,并于5月15日至25日期間在國務院扶貧辦光伏扶貧信息管理系統填報項目信息。 |